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馆实行以下赴华签证申请要求:
一、无需办理中国签证的七种情形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中国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不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
(五)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的外国人。
(六)持有效巴基斯坦外交、官员护照赴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停留30天内的巴基斯坦公民。
(七)持有效巴基斯坦外交护照赴中国澳门停留14天内的巴基斯坦公民。
二、签证种类及所需材料
请根据赴华主要事由,申请相应种类签证,提供下表所列的个性化材料和共性材料。
签证种类 | 申请人适用范围 | 签证所需材料分为个性化材料、共性材料两类。其中,个性化材料系根据签证不同种类所要求的专门材料,而共性材料则是申请所有签证都需要的一般性通用材料。 | |
个性化材料 | 共性材料 | ||
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1、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1页空白签证页。 2、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3、网上提交的《中国签证申请表》打印件,含在线填表确认页及电子证件照片。 4、申请人巴基斯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如申请人系在巴第三国公民,须提供在巴合法停留、居留的证明复印件(如签证、原籍卡Pakistan Origin Card等)。 6、如申请人曾有中国国籍,此次申请是加入外国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和该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7、如申请人姓名有更改,新护照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认证attestation)。 8、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认证attestation)。 |
D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 |
F |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的人员,如从事宗教、文化、学术、公益等交流活动 | 情形一:对于持《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的申请人 《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邀请核实单》需同中国境内真实邀请单位出具的普通邀请函一起递交。 (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 |
情形二:对于无法提供《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的申请人 1.中国境内真实邀请单位出具的普通邀请函。免于提交《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条件见附件二。 (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2. 近6个月个人银行账单(账单余额应不少于实际拟在华停留天数×100美元或等值卢比)。 3.建议提供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领事官员可能根据不同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 |||
J1 | 常驻(居留>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记者 | 以中方主管部门要求为准,请提前联系领馆政治处。 | |
J2 |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
团体L | 以集体形式组团赴中国旅游人员,一个旅游团组≥5人 | 中方被授权旅游单位(通常为各地文旅局)根据中国境内当地旅行社申请,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 |
M |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情形一:对于持《邀请函(TE)》、《邀请核实单》的申请人 《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邀请核实单》需同中国境内真实单位出具的普通邀请函一起递交。 (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 |
情形二:持广交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邀请函的申请人 广交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邀请函 | |||
情形三:对于无法提供《邀请函(TE)》、《邀请核实单》或广交会、进博会邀请函的申请人 1.中国境内真实单位出具的普通邀请函。免于提交《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条件见附件二。 (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一) 2. 近6个月个人银行账单(账单余额应不少于实际拟在华停留天数×100美元/天或等值卢比)。 3.建议提供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领事官员可能根据不同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
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材料系巴方出具,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认证attestation。 **因寄养等事由,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
Q2 | 赴中国短期探亲(≤180日)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三)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材料系巴方出具,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认证attestation。 4.往返机票订单。 | |
R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中国有关部门出具的《高端人才确认函》。 | |
S1 | 赴中国长期探亲(>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1.在中国境内因工作、学习事由居留的外国人作为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三) 2.邀请人的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材料系巴方出具,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认证attestation。 **如邀请人申请Z字或X1字签证赴华工作或学习,申请人可申请S1字签证,同时须提交邀请人申请Z字或X1字签证材料复印件、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邀请人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无需原件)。 **外国常驻记者的随任家属,以中方主管部门要求为准,请提前联系领馆政治处。 | |
S2 | 赴中国短期探亲(≤180日)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来华就医或陪护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作为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邀请函内容要求见附件三) 2.邀请人的护照及停留居留证件或签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材料系巴方出具,须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apostille或认证attestation。 4.往返机票订单。 **如系赴华就医或陪护事由,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
X1 | 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180日)的人员 | 1.网上提交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确认表》打印件(JW201表格或者JW202表格)。 2.中国境内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无需原件)。 3.资金证明(拟在华学习年限×2500美金/年或等值卢比)或奖学金证明。 **曾持学习居留许可人员未能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返回中国境内原学习单位的,应提交原学习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实习的人员、进入中小学学习的学生,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
X2 | 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180日)的人员 | ||
Z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中国境内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书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营业性演出人员)。 2.《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3.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5.文化和旅游部《代表资格确认函》。 6.《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持Z字签证入境后又因故出境的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原申请材料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重新申请Z字签证。 |
三、参考附件
附件一:F、M字签证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普通邀请函内容要求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准确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日期等。
注意:单位印章应为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印章。可以是本单位在中国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也可以是本单位用于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等事项的外事专用章,后者应在名称、式样上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刻制使用。中国国务院规定,中国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的印章均为圆形,不得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最常见的中国公司印章规格式样如下:
附件二:免于提交《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人员需满足的条件
一般来说,申请F、M字签证,应通过中国境内邀请单位办理《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于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人员包括:
1.巴政府部门和官方机构任职人员,其因私普通护照上加注“Government Officer”或“Government Employee”,且能够提交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且经巴外交部出具附加证明书或认证的《国外旅行无异议证明》,即NOC(No Objection Certificate)to Travel Abroad,以及近6个月个人银行账单。首次赴华者还应提供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2.2016年1月1日以来有3次以上赴华记录者,且能够提交盖有中国国家移民管理部门出入境章的护照个人资料页及出入境章签证页的复印件、近6个月个人银行账单。
注意:上述人员虽可免于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但仍须提交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普通邀请函。
附件三:Q1、Q2、S1、S2字签证邀请函内容要求
邀请人姓名XX,性别X,出生日期:X年X月X日,中国身份证号XXX(或外国护照号XX,中国永久居留证号XX),现在中国居住地址为XX,联系电话XX,电邮XX。
本人现邀请以下亲属赴华短期探亲/长期居住,拟于X年X月X日赴华,停留期XX天,在华停留期间,费用由XX负责。
被邀请人信息:姓名XX,性别X,出生日期:X年X月X日,国籍XX,护照号XX,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为XX。
邀请人签名: 日期:
四、中国驻巴使领馆签证受理范围
根据领区划分,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受理长期居住在首都伊斯兰堡、拉瓦尔品第、开伯尔-普什图省、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地区等地的巴基斯坦及第三国公民的赴华签证申请。
中国驻卡拉奇总领馆受理长期居住在信德省和俾路支省的巴基斯坦及第三国公民的赴华签证申请。
中国驻拉合尔总领馆暂未开通签证业务。该馆领区旁遮普省(不含拉瓦尔品第)的巴基斯坦及第三国公民的赴华签证申请暂由中国驻巴基斯坦使馆代为受理。
中国驻巴使领馆于2019年5月委托Gerry’s签证申请中心代为受理签证申请。请申请人根据本人长居地点,向Gerry’s 签证申请中心设在伊斯兰堡、卡拉奇、拉合尔的相应分支机构提交申请。
五、签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请登录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打印申请表、《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并在确认页和申请表最后一页上签字。如在线上传照片不成功,可在前往Gerry’s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供一张符合要求的纸质照片。Gerry’s签证申请中心可协助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中文版)请点击以下链接了解:
https://www.visaforchina.cn/template/common/photoRequirementsModal-zh.html
(二)赴Gerry’s 签证申请中心递交所有申请材料。
如材料不合规范,Gerry’s签证申请中心会现场退件。请按要求补充、修改材料后重新提交。
卡拉奇签证中心联系方式
1.人工咨询电话:021-3515 5247/48(工作日9:00至17:00,英语/乌尔都语)
2.语音咨询电话:051-8439385 (英语/乌尔都语)。
3.网址https://www.visaforchina.org
4.地址:9F Bahria Complex IV,Main Chaudhary Khaliq Uz-Zaman Road,Gizri,Clifton
(三)Gerry’s签证申请中心收下申请材料送至总领馆。总领馆收到申请材料后,一般需要4个工作日完成办理,不提供加急、特急服务。特殊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补充材料、到馆面谈等情形,签证办理时间不定。总领馆将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作出最终决定。如果申请被退回,申请人再次申请,将视为一次新申请,办理时间将从新申请送至总领馆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请申请人根据取证单上的取件时间,去Gerry’s签证申请中心领取护照和签证。特殊情况,取件时间不定的,Gerry’s签证申请中心将电话通知申请人,注意接听电话。请现场核对签证信息,如有问题,立即当面与Gerry’s签证申请中心工作人员沟通。
六、中国签证申请表(COVA)在线填表说明
请申请人务必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中国签证申请表,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填写内容将导致申请人的中国签证申请被退回,甚至拒签。申请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一)登录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https://cova.mfa.gov.cn/。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要求,逐项完成填表内容。申请表一经提交,无法进行任何修改,如需更改须重新填表。
(二)递交签证申请的地点须按照驻在国领区划分正确选择相应的使领馆。
(三)申请表第一部分:个人基本信息。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等必须与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内容完全一致,否则签证申请将被退回。
2.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应为本人2英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背景白色。照片要求(中文版)请点击以下链接了解:
https://www.visaforchina.cn/template/common/photoRequirementsModal-zh.html
3.申请表1.1D“中文姓名(如有,请用中文填写)”,必须用汉字输入法输入中文姓名,请勿填写“中文”、“汉语”等。
4.申请表1.6“国籍和永居”,如申请人在该项下列的3个关于申请人现有、曾有其他国籍或永居的问题上选择“是”,须按要求细化相关信息。
5.申请表1.6G“是否曾经拥有其他国籍和居民身份”,该项为必填项,不可为空。如申请人曾有中国国籍,且此次系加入其他国籍后,首次申请中国签证,则需在线填写本人以前的中国身份证号码及曾持的最后一本中国护照号码。如申请人此前申请过中国签证,则应按网页指示,在进入申请表第7页时,填写原有中国签证号码。
(四)申请表第三部分:工作经历。
1.请按要求填写近5年工作经历。
2.申请表3.2C“职位”与3.2D“职责/职位”须填完整。
(五)申请表第四部分:教育背景。
1.申请表4.1请填写最高学历。
2.申请表4.1B“学历/学位”与4.1C“专业”须填完整。
(六)申请表第五部分:家庭信息。
请完整填写各项地址。申请表5.5A“配偶地址”需填写配偶目前所住地址,而非出生地地址。地址须完整填写,包括街道、城市、省份、国家。
(七)申请表第六部分:旅行信息。
申请表6.2“中国境内邀请人或单位”,如申请C、F、M、X、Z字签证,6.2A请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中国境内邀请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应填写单位信息,不能将单位联系人姓名作为邀请人填写。如中国境内邀请单位系公司,公司名称应和该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请务必确保6.2项填写真实完全准确,此项内容填写错误将被退件。
(八)申请表每项如选“不适用”,需根据系统提示,写明不适用原因。
(九)打印申请表和签名。在线填表完成后,必须打印出全套申请表,包括《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1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表格7页及附加页,附加页系根据申请人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全套申请表一般超过8页,须逐页打印完整。确认页和申请表最后一页签名和日期必须为本人手写。18周岁以下签证申请人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人应签字的空白处签署监护人姓名。
七、常见退件原因
(一)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构来华事由,伪变造申请材料骗取签证。
(二)信息错误或缺乏。如申请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邀请单位名称不对,联系电话无法打通,邀请函信息没有抵离时间或缺少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法人或邀请人签字,中国境内邀请单位印章式样等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极可能是伪造印章。
(三)赴华事由与申请签证种类不符。
(四)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
(五)使领馆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点击这里查看各类签证具体对应的常见退件原因:
http://pk.china-embassy.gov.cn/lsfw/lszj1/fhqz/202411/t20241104_11520686.htm
八、友情提醒
签证办理需要一定流程和时间,请申请人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预留充足时间来申请签证。上述因素包括和中国境内邀请单位沟通,准备材料,提交申请、预定机票酒店等。因无法获得签证或迟获签证而导致的退改机票酒店订单等费用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领事官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接受面谈。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总领馆要求,无法配合将直接影响签证申请结果。
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个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1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签证,总领馆将另行直接处置。申请人须承担签证、护照等旅行证件和其他申请材料被销毁的一切后果。
九、采集指纹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自2018年6月15日起,我馆对包括巴基斯坦公民在内的所有申请中国签证人员采集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予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三)2018年10月22日起,5年内持同本护照在同一申请点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
请申请人务必现场在Gerry’s 签证申请中心留存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将导致申请人被拒绝入境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最新公告:为进一步便利申请人,自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12月31日,驻卡拉奇总领馆将对所有申请一次或两次入境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停留180日以内)免采指纹。
十、中国港澳签证
拟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员可直接在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t/)递交签证申请。
拟赴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需通过Gerry’s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请提前登录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https://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了解相关签证政策。
十一、收费
(一)来华签证
1.各国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美国除外)持有者、巴基斯坦普通护照持有者申请来华签证,免交各类签证规费。
2.其余情况收费如下:
(1)美国护照持有者39400卢比/人(美国籍记者的来华签证费为46700卢比/人)
(2)加拿大护照持有者15200卢比/人
(3)其他第三国护照持有者
一次 7200卢比/人
两次 10800卢比/人
半年多次14400卢比/人
一年及以上多次21600卢比/人
(4)其他特别国家护照持有者收费以实际为准
(二)中国港澳签证
1.中国香港签证13700卢比/人,其中含中国驻卡拉奇总领馆收取的5500卢比签证通讯费。如通过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申请,可免交上述通讯费。
2.中国香港特区进入许可2700卢比/人。
3.中国澳门签证13700卢比/人,其中含中国驻卡拉奇总领馆收取的5500卢比签证通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