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旅行证件办理须知 |
2013-10-19 00:20 |
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须知 (一)原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拉奇总领事馆受理在我馆领区(信德省和俾路支省)居住的中国公民的护照申请。 2. 申请人须亲自来本馆提出申请并接受必要的询问。 3. 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人近照必须真实,否则责任自负。 4. 已提交至我馆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 (二)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的要求 1.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 交照片3张(具体要求请见后附说明); 3. 交验在巴居留证件或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 4. 如系在巴基斯坦出生,须提供由巴基斯坦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经巴基斯坦外交部驻卡拉奇办事处认证过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护照、居留证件/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的父亲为巴基斯坦籍,还须提供父母同意为其子女申请中国护照的书面声明和巴基斯坦内政部出具的关于申请人未加入巴基斯坦国籍的证明。 (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要求 1.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 |